電動三輪車全部歸類為機動車合理嗎?
眾所周知,河南電動三輪車與油三輪一樣,已被工信部認定為摩托車;一些地方也開始按照機動車的標準對電三輪進行管理!按這一法規,電三輪如果上路,就必須車有牌,人有照,上路還要走機動車道!
了解行業的人都知道,電三輪有好多種。有的車身大,動力強,可以拉貨載人;還有的車身小巧,動力一般,僅為代步工具。
如果全部的電三輪都按機動車來管理的話,按現有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老年人駕考有年齡限制,機動車也不能走非機動車道等規定,不僅限制了老年人正常駕駛三輪出行,還會因為低速的電三輪在機動車道行駛而加據道路交通管理的難度。
其實上述法規體系,在基層各職能部門,特別是政法系統內部并沒有得到一致的認同。
據了解,在電三輪新國標頒布后,雖然法規的體系設計非常好,但是在執行層面卻存在無法有效落地,甚至與現實存在沖突的情況。
據統計,目前電三輪社會保有量較大的蘇魯豫皖冀等省區,電三輪的管理依然處于真空地帶,電三輪全國性的規范化管理依然任重而道遠。
三輪車屬于新生事物,產品的種類很多,完全套用油三輪的管理辦法,不僅會對道路交通管理帶來新困擾,同時,也會阻礙電三輪這個中國完全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全新行業的創新發展。
從實事求是的角度來看,電三輪車輛種類眾多,拉貨的載人的,重載的輕型的,體格大的和小巧的根本不能全部都認定為機動車,電摩和電輕摩兩個類別并不能將所有的三輪車全部囊括,電三輪車的車輛屬性還有待重新認定。
因此,載貨電動三輪車輛屬性的認定方面,超過一米五,重載的和速度快的電三輪可以認定為電摩;一米五以下的三開和篷車認定為電輕摩,部分小型電三輪和休三可以認定為非機動車!